是,可檢附英文版之GCP訓練時數
不行,原新案申請類別,後續不會因為變更內容而調整
現行做法僅剩[送審文件清單]仍需簽名,其餘文件不強制要求。
目前回應:行政審查會接受,但若審查委員覺得摘要不夠清楚仍需要詳細前後對照表,仍需請團隊提供。
請團隊盡量自行編列本版日期(勿把IRB-SOP版次當版本)
影響受試者權益或是須再告知受試者相關權利義務時須重新簽屬
點IRB>點該次申請的變更案>左上角現住利益申報的文字進入填寫
點至該次申請的變更案>變更案送審文件>17.新增人員若填寫會有放大鏡
將新增的人員加入授權者後,先請新增人員維護GCP、CV和填寫COI
點左上角計畫基本資訊>再點新增授權者
可變更至新案申請前6個月,若欲向後延長病歷回溯時間請申請新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