嚴重不良事件通報原則中的天數,皆為日曆天。
請同步通報試驗偏差。
院內收案之受試者,發生死亡、危及生命、永久性身心障礙、胎兒或新生兒先天性畸形、導致住院或延長住院時間、其他永久性傷害者,皆須於15天內提供詳細書面並通報IRB;若是他院收案之受試者,除致使受試者死亡或危及生命之情況須立即通報IRB外,其他情況可以定期安全性通報,批次通報即可。